诸暨养犬管理规定
1、诸暨市养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限养区域:城区二环线以内区域和二环线与三环线之间重点规划建成区域被划定为限养区,具体包括二环线以内、商贸城区域、开发区及江龙工业区区域、望云西路区域、浣东街道三环线内重点建成区等。禁养犬种:限养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2、犬类新系统办证流程第一步:犬主在支付宝或者浙里办搜索“养犬一件事”,或者扫二维码,进行网上申请;第二步:到宠物医院进行犬只免疫,并由宠物医院或者犬主在“养犬一件事”中上传免疫信息;第三步:待后台信息审核通过后,犬主即可带犬只到服务点接打芯片并领取犬牌。
3、犬主应严格遵守《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给犬只登记办证和年审。健康养犬。犬主应及时对犬只进行常规健康检查,按时注射相关疫苗,不得随意抛弃。卫生养犬。遛犬时要避免犬只随地排泄,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文明养犬。保持睦邻友好,避免因犬只吠叫,侵扰他人正常生活。
4、诸暨养犬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限养区域:诸暨市城区二环线以内区域和二环线与三环线之间重点规划建成区域被划定为限养区。禁养犬种:限养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烈性犬包括西藏獒犬、德国牧羊犬等21种犬种;大型犬指肩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90厘米的犬只。